石峰区法院宣判一起贩毒案
2024-12-11 09:27:07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康准 | 点击量:9208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向波勇 康准)近日,株洲石峰区法院参与全市毒品犯罪案集中宣判活动,宣判了一起贩毒案。
法院审理查明:2021年5月4日、5日、7月8日,被告人王某3次贩卖1.8克甲基苯丙胺(俗称冰毒)、3粒甲基丙胺片剂(俗称麻古)给匡某、唐某。被告人王某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,石峰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两万元。
责编:刘惠明
一审:曾金春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